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契約理論”,到底是什麼?

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契約理論”,到底是什麼?
文章來源: MBA智庫百科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北京時間20161010日,諾貝爾獎委員會宣佈,2016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是:哈佛大學的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麻省理工學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羅姆(Bengt Holmstrom),獲獎理由為對契約理論的貢獻。但契約理論究竟是什麼?以下來說明一下。
什麼是契約理論
契約理論是研究存特定交易環境下來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間的經濟行為與結果,往往需要通過假定條件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交易屬性,建立模型來分析並得出理論觀點。契約是一種如此強大的工具,要理解貿易是一種對價關係,交易永遠涉及雙方利益的權衡,契約理論是十分基本的。


簡單來說,現代經濟就是由無數的契約構成的。契約關係是商品經濟社會中一種自由,平等與守信的精神。說白了,就是“誠信”。沒有契約關係,也就沒有契約精神,更不用提“誠信”理念。
契約理論的涵蓋
按照brousseau & glachant的觀點,契約理論應包括:激勵理論(Incentive theory)、不完全契約理論(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論(the new institutional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奧利弗·威廉姆森曾指出,契約的經濟學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公共選擇、產權理論、代理理論與交易成本理論四種。激勵理論是在委託代理理論(完全契約理論)基礎發展起來的,而布坎南提出的用契約研究公共財政的公共選擇方法主要用來分析“公共秩序”。契約理論主要包括委託代理理論、不完全契約理論以及交易成本理論三個理論分支,這三個分支都是解釋公司治理的重要理論工具,它們之間不存在相互取代的關係,而是相互補充的關係。

契約理論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環境下來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間的經濟行為與結果,往往需要通過假定條件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交易屬性,建立模型來分析並得出理論觀點。而現實交易的複雜性,很難由統一的模型來概括,從而形成從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特定交易的契約理論學派。哈特和霍姆斯特羅姆提供的理論工具,對於理解現實生活中的契約和制度認識,以及在合同設計中潛在的缺陷很有價值。
契約理論的應用
HartHolmstrm兩位教授的新理論工具對於理解現實生活中的契約關係非常有價值,二位的理論還涉及到一些契約設計中的漏洞。


類似學校,醫院,甚至監獄這種公共服務的提供機構,應該是公共所有,還是私人擁有?老師,醫療工作者,以及監獄獄監,他們到底是應該拿固定工資,還是按照工作表現拿工資?經理人分紅或是股權激勵這些激勵方案到底多少是好?


契約理論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股東與高級經理人;雇主與員工;保險公司和車主;公共機關和供應商等等。這些關係都牽扯到契約,簡單說就是合同。有合同,就有利益的紛爭,簽訂一個完美的契約,是保證合同雙方達成互利目的的基本條件。

用三個小例子說明為什麼契約關係如此最重要


1CEO該怎麼拿薪水?


在上世紀七十年底末,Bengt Holmstrm就研究過公司的資方(例如公司的股東)如何為公司的代理人(例如公司的CEO)設計一個最佳契約。這樣一個契約應該仔細考量“風險”和“激勵”之間的平衡,將代理人的薪水和公司表現掛鉤。


這牽扯到很多現實問題,和你我相關:雇員不僅應該靠薪資被激勵,還應該受到潛在升職機會的激勵;在一個團隊中,一些混日子的員工可能因為其他人的努力而受益,如何給員工們更合理的報酬?如果一個職業經理人的過度強調短期的現金流表現,他在公司治理中可能就會忽略公司長期的健康表現。如何激勵CEO更多為企業長期健康考慮?


一家公司的股價反映出社會經濟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因素是再有能力的CEO們也控制不了的,所以,如果僅僅將高級經理人的待遇和公司表現掛鉤,結果可能是讓他們僅僅因為好運氣受到褒獎,因為壞運氣受到懲罰。


2、車險該全賠麼?

在保險領域,如果你投了車險,一般來說你都不可能被全額賠款。假設車禍發生純屬偶然,當然這時如果車主有一個全險,可以免除所有損失,那必是極好的。但是請注意,全險涉及到一個“道德風險”:如果每一位司機都有全險作為保障,大家開車時可能就沒那麼小心謹慎。


車險中涉及的契約關係主要受到兩個因素影響:第一,利益衝突。如果我們都很小心,全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現實是不是每個人都是天使。第二,考量因素。不是車主所有的舉動都會被注意到。假設保險商看得到車主所有粗心的行為,那他們就可以選擇對一些純粹的意外做出全部理賠,而不是那些因為車主的粗心行為釀成的車禍。但這在現實中做得到麼?


3、學校和醫院應該私有還是公有?

一個公共服務機構,例如學校,醫院和監獄的CEO可以做兩種性質的投資:一種投資可以直接提升服務品質;一種投資是用來減少提升品質需要的花銷。這兩種投資看起來都很有利,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投資很難在合同中得到體現。所以,如果一家政府公共機構聘請一個經理人來做日常運營,那麼這位經理人可能根本沒有任何動力做任何一種投資。因為政府很難對這樣的努力做出獎勵。

但是,如果由一個私人承包人來提供服務,他們就會對上述兩項投資都很有動力。所以,是公有化還是私有化,判斷標準不僅是運營成本的減少,還有服務品質獲得了多少程度的提升。之前,美國曾經取消私有監獄的運營資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不是“成本”,而是私有監獄的條件要比公立監獄惡劣的多,也就是在“品質提升”這個環節遠達不到標準。


Oliver HartBengt Holmstrom的研究領域主要是在制定合同時,組織和個人如何平衡供應和需求,風險與動機,這其中涉及到保險索賠,薪資,財產權等。這一領域可能聽起來沒那麼令人興奮,但是這些研究對於理解現代經濟的運營模式顯然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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