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愛,叫無條件有原則的愛
文 | 蔡真妮
有個媽媽來信說,她帶六歲的兒子去朋友家玩,她和朋友聊天的時候,兒子跑到旁邊屋裡的老奶奶的床上蹦著玩,不小心跌坐在老奶奶腳上,老奶奶被坐疼了,很生氣地呵斥了孩子,孩子當時就委屈地哭了。朋友賠罪說老奶奶在養病,脾氣不好,這個媽媽還是覺得很下不來台,也替兒子委屈,孩子並不是故意的,老人這樣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她問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我回答這位媽媽說,她應該教給孩子到別人家做客時應守的規矩:他不能上別人家的床,更不能在床上蹦,別說老人還在床上躺著養病,即使空床都不行。帶著孩子去別人家做客,應該隨時注意孩子的動向,發現孩子有不適宜的行為,馬上制止,別讓事情發展到失控的狀態。這位媽媽回信說,現在不是都講要無條件地愛孩子,要給孩子充分的自由嗎?給孩子定規矩,這不行那不行的,不是限制了孩子的想我們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但是養育孩子象力和創造力了嗎?是要有原則的,這個原則就是必須讓孩子懂得基本的規矩和禮貌,懂得做人的基本準則。
很多人像這個媽媽一樣,對“無條件的愛”有誤解,以為給孩子自由就是不管不教,孩子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孩子調皮搗蛋惹禍傷人,父母就出面擺平,這樣下去孩子就無法無天了。想想看,一個人無法無天的結局會是什麼?父母這樣做哪裡是在愛孩子,分明是在害孩子啊!
我們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但是養育孩子是要有原則的,我們給予孩子的是無條件的但是有原則的愛。這個原則就是必須讓孩子懂得基本的規矩和禮貌,懂得做人的基本準則。
愛孩子和管教孩子並不是對立的,管教是愛的一部分,任何一個孩子都需要規則指引,沒有例外。
兒童教育學家蒙台梭利說:建立在規則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同樣,建立在規則上的愛,才是真正的愛。
無條件的愛是無論你是否滿足我的要求,我都愛你,並不是我什麼都不要求你。對於屬於孩子自己的事情,要尊重他,允許他自己決定如何去做,為自己做出選擇;如果涉及別人的事情以及在公共場所的活動,那麼要教會孩子遵守規則。這是為了幫助孩子學會在社會上生存的技巧,所以不會傷害孩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對於管教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讓孩子在感受到你的愛的前提下進行,這是管教能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條件。孩子感受到自己被父母接受了,他才能接受父母的指引和規範。
從兩歲以後,父母就要循序漸進地在孩 子的生活中建立規則,讓孩子知道哪些事情 在哪些情況下不能做。
給孩子設立規則的基本要素就是兩點:不傷害自己,不妨礙別人。
在家裡玩時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不傷到自己,到外面玩時不僅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還要注意不能妨礙到別人,更不能傷害別人。
在這兩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各家的不同情況制定家庭規矩,或者學習方法,或者生活要求。每個家庭的父母的人生態度不同,重視的內容不一樣,所以各家給孩子設立的規則也不盡相同。
給孩子設立規矩一定要簡單、清楚。越簡單明瞭,孩子越能記得住, 越能執行下去。有個媽媽給我看她給一年級兒子制定的家庭規則,一共有二十條,這麼多條孩子根本記不住啊!規則多了就跟沒有規則是一樣的,會流於形式。
制定規則時,父母還要考慮到孩子的年齡和接受程度,不能對孩子提出超出他能力範圍的要求。比如帶兩三歲的孩子去那些特別高級安靜的餐館,要等很久才會上菜,孩子坐不住必然要鬧騰,要求孩子安靜地坐著等、表現出禮貌和耐心來是不可能的,父母訓斥懲罰都沒有用。
這種情況下,不是孩子不守規矩,而是大人考慮不周全,對孩子的要求超出了他的能力。孩子小的時候可以帶他們到速食店或者本身就比較喧鬧的飯店去吃飯。
我有個美國朋友是個小學老師,很懂孩子心理,也深諳管教之道。她家的兩個孩子非常有禮貌,懂規矩,人見人誇,我向她請教是如何給孩子立規矩的,她說他們家的規矩一共就三條。
第一條,必須說“請”和“謝謝”,請求別人包括父母幫忙,必須說 “請”,別人幫忙了,必須說“謝謝”。
第二條,可以在遊樂場裡打鬧、亂跑、亂跳,但是不可以在圖書館、 商場、餐館、劇院等公共場所亂跑打鬧。
第三條,自己的屋子怎麼亂都沒有關係,但是家裡其他地方不允許搞 亂、搞髒。
她說帶孩子去商場或者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進門前就提醒孩子,要保持安靜,不能亂跑或者大聲喊叫,如果哪個孩子違規了,大人馬上將孩子帶到外面,在沒人的地方再叮囑一遍。為了維護孩子的自尊心,他們從來不在人前教育孩子。如果這個孩子在談話之後又一次違規,那麼全家立即撤出來,終止當時正在進行的購物或借書活動,如果是在餐館,那麼一個大人帶著違規的孩子回到車上去,另一個大人陪著表現好的孩子吃飯。這樣孩子就會明白,他們行為不好不僅僅影響了自己的利益,也影響了全家人的行動計畫。她說實際上這條措施她只在商場和餐館各用過一次,就被孩子們牢牢地記住了。有一次在餐館,旁邊桌上的一對老人特意過來表揚他家的兩個孩子不吵不鬧,特別規矩,還給他們每個人點了一個冰激淩作為鼓勵。
關於第三條,她說孩子們要到客廳和起居室來玩必須跟大人打招呼,得到允許之後才能玩,附帶條件總是玩完後收拾玩具。如果他們沒做到,那麼下一次就不被允許出來玩了。所以他們家如果把孩子房間的門關上,什麼時候都是乾乾淨淨、整整齊齊的。孩子的房間父母會定期和孩子們一起清理,在孩子們同意的情況下。
孩子們本能地會希望取悅父母、取悅老師,希望自己能讓大人們滿意,所以如果家裡和學校的規則清晰明瞭,在孩子們能夠做到的範圍內他們會儘量去遵守。
她還有一個觀點對培養孩子的自尊自愛特別有幫助:她教孩子懂規矩有禮貌時,跟孩子強調的是,良好的教養不是為了讓周圍人對他印象好,而是要讓他對自己的人品感覺良好。
有的孩子個人意志特別強,就是我們常說的有主意、強,對待這樣的孩子,大人不要去想著改變孩子的性格,恰恰相反,要保護孩子的個性,這是他的特點也是優點,小時候有主見,長大以後會更有主見。對這樣的孩子,要和他深入有效地交流,一起設定家庭規則,以理服人,然後大人和孩子共同遵守。這種孩子會格外看重父母如何去做。如果父母言必信、行必果,孩子就會學會遵守規則。
制定了規矩之後,父母一定要貫徹執行,孩子違規了就要接受相應的懲罰,不能心軟跟孩子說下一次再這樣我就怎麼怎麼樣。下一次孩子一定還會再犯的,因為父母的信用已經沒了,父母的要求以後都可以當作耳旁風。比如父母為了“面子”,在親友朋友面前對孩子就放鬆要求,所以很多孩子客來瘋,知道父母反正也不會當著客人面懲罰自己。有的父母心情好時,規則可以不守,心情不好,就嚴格要求,孩子動輒得咎,這會使孩子無所適從,並學會察言觀色,根據父母的情緒來決定自己的行為,那麼他以後也會受別人的情緒控制,難以有自主的生活態度。
只要父母平時做到了尊重孩子,耐心地聆聽孩子的需要,孩子無理取鬧的情形其實是很少見的。大人覺得孩子無理取鬧,往往是孩子在心裡集聚了很久的怒火,他的意志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忽視或壓抑了。
一次在商場,我聽到一個男孩在大聲喊:“你說話不算話,你說給我買你又變卦了!”他的媽媽拽著孩子的胳膊訓斥他:“你小聲點,你鬧什麼,一出來買東西你就鬧!”孩子繼續哭著喊:“你說話不算話!”這件事,孩子鬧的根源是媽媽說話不算話,媽媽這個時候要求他不鬧很難讓他平靜下來,應該反思自己是不是真地像孩子說的那樣,答應了又沒有做到。
父母管教孩子的時候,要做到態度良好,不跟孩子發脾氣,溫和地堅持原則。滿足孩子所有的合理要求,拒絕不合理要求,孩子違犯規則就要承擔後果。父母做到了,孩子都會成為有教養、講規則的孩子。制定規則並執行規則對孩子的教育有著更深遠的意義,那就是可以讓孩子學會對出現的問題負責任,學會有效溝通,學會對人、對己的尊重,這是孩子完整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
下面這個故事讀來令人感動,是一個兒童心理學家講的他兒子的故事, 很好地詮釋了什麼情況下要管教,什麼情況下要向孩子表達父母的愛。
這個心理學家有一天下班回來,看到九歲的兒子跑過來迎接他,往常孩子都要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可是那天沒有,孩子滿臉的沮喪和不安,跟他說:“爸爸,我想跟你談一談。”
那天,爸爸非常累而且心情不好,意識到孩子不是要跟自己談什麼好事,覺得自己在這樣疲憊的狀態下很難公平地不帶情緒地對待孩子,他就跟孩子說:“我們能不能等一會兒再談?”可是兒子還是跟著他進了臥室,局促不安地看著他換衣服,堅持說:“我現在就想談。”
當爸爸從後院進屋的時候,注意到有扇窗玻璃被打破了,他意識到可能這就是兒子要談的內容。他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地說:“好吧,你有什麼事情要告訴爸爸?”兒子哭喪著臉,講了他和幾個朋友在院裡玩棒球,玩著玩著就靠房子太近了,不小心把一扇大玻璃窗給打碎了的事情經過。
這個心理學家看著孩子,意識到實際上孩子自從見到他之後,所有的 行為的潛臺詞都在問一個問題,那就是:“爸爸,我闖了這樣的大禍以後,你還愛我嗎?”
意識到這一點,他上前把孩子抱過來讓他坐在自己的腿上,摟著孩子靜靜地待了一會兒,開口說:“孩子,這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換塊玻璃是很簡單的事情,你只要注意以後玩的時候離房子遠一點就好了。”
爸爸說,他能感覺到在聽完了他的話之後,孩子的全身立即放鬆了下來,然後趴在他的懷裡大哭起來。他摟著孩子坐在那兒,感受到純淨的愛在他們父子之間流動。
這個心理學家的結論是:當孩子無心之下犯了錯,自己認識到錯了,無比的內疚沮喪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刻,父母一定要表達出對孩子的愛。不要訓斥指責,因為孩子已經知錯了,讓他對父母的愛沒有懷疑是當下最重要的。如果孩子在闖禍之後狡辯撒謊、推卸責任,或者假裝懊惱來騙過父母逃避懲罰,父母要反思自己平時是否過於嚴厲,是否沒有讓孩子感受到無條件的愛,才會使孩子想要逃避責任。
父母良好的判斷力和自我反思能力在教育中一直都擔當著無比重要的角色。
本文摘自《用愛成就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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