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布朗定理
布朗定理:沒有規定明確的自由行事範圍也就沒有自由。
提出者:英國行為學家w·布朗
布朗定理管理啟示[1]
故事:押貨員智救難民
在美國某州公路上急馳著一輛麵包車。這個州發生了水災,糧食緊張,麵包脫銷,到處缺貨。汽車走到半路上,被饑餓的人們發現,車子被團團圍住,人們搶著要買車上的麵包。押貸員感到十分為難,說怎麼也不會把過期的麵包賣給這些人。
這時,恰巧有記者跑來,探詢發生的事情。
他們一聽,覺得有趣,一方是急需購買麵包,一方是押貨員礙於公司規定,怎麼也不賣車上過期的麵包。
“不是我不肯賣,”押貨員說,“我們老闆規定太嚴格,她規定不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也不許賣過期麵包。如果有人明知故犯,把過期麵包賣給了顧客,一律開除。我要是把過期麵包賣給他們,我的飯碗就給砸了呀!”
他的話雖然能引起人們的同情,但怎麼能止得住饑餓者們往外直冒的口水?
記者說:“先生,現在是非常時期,你就把這車麵包賣了吧,總不能讓這些饑餓者失望吧!”
押貨員無奈,靈機一動,以神秘的表情,湊到記者面前說:“賣,我是說什麼也不敢的,如果他們強行上車去拿,我就沒責任了。”
“那豈不是搶劫嗎?”記者說。
“他們把麵包強行拿走,憑良心留下應交的幾個錢,豈不就不是搶劫,而是強買嗎?”
大家恍然大悟。片刻,一車麵包就這樣被強買光了。幾天後,這條消息便在報上詳細披露出來了。這家麵包公司的信譽陡然上升。
點評:
押貨員的巧妙舉動不僅對公司是無害的,而且相反,他大大地增加了公司的美譽度。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須要遵守,但是在特別時期,執行起來應該更聰明一點。
參考文獻
↑ 楊登國,白學東.簡單定律[M].海天出版社,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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