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大陷阱定律,一个丛林?
2017-09-01 MBA智库百科
政治经济新闻中常会提到的“三个陷阱定律,一个丛林”,分别是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德陷阱以及霍布斯丛林。那么,这“三个陷阱,一个丛林”的具体内涵分别是什么呢?
1F 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的是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
“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是世界银行在2006年《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最早提出的。其内涵主要是指:某些国家在人均国民收入达到3000美元以后便陷入经济增长停滞期,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成功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有一些国家已经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相当长时间,但也有一些经济体特别是东亚新兴经济体只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完成了由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跨越。
2011年,Homi Kharas,Harinder Kohli较为详细地解释了中等收入陷阱。他们指出,当一个国家从低收入国家迈入中等收入国家后,会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但与此同时创新技术并未得到显著发展。这会导致该国家在出口市场中即不能在制造业上与低收入、低工资的国家竞争又不能在高技术创新产品上与发达国家竞争,出口竞争力下降,这样就会带来经济增速的下降甚至经济的倒退,导致该国家不能发展为高收入国家。这个现象就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此外,他们还将中等收入陷阱比喻为高尔夫球运动中的陷阱,表明并不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但中等收入陷阱会影响每个国家的行为决策。
2F塔西佗陷阱:公信力的重要性
塔西佗陷阱是指古罗马史学家塔西佗所提出的一种见解,他认为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这个见解后来被指认成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或政治学定律,它指一个社会机构(或组织或部门等)一旦失去社会公信力,那么它无论办什么事情或表达什么言论,都不会引起人们的相信,相反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普布里乌斯•克奈里乌斯•塔西佗(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约A.D.55~120年)是古代罗马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他继承并发展了李维的史学传统和成就,在罗马史学上的地位犹如修昔底德在希腊史学上的地位。塔西佗曾出任过古罗马最高领导人——执政官,此外还先后干过保民官、营造官、财务官、行政长官和外省总督等,他曾经这样谈论执政感受:“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的得罪人民”。这个卓越的见解后来成为西方政治学里的定律之一:“塔西佗陷阱”。
现今也适用于经济领域。通俗地讲,可以解读为:“当一个部门(企业)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3F修昔底德陷阱:国际关系的“铁律”?
修昔底德陷阱是指一个新崛起的大国必然要挑战现存大国,而现存大国也必然来回应这种威胁,这样战争变得不可避免。
修昔底德陷阱的说法源自古希腊著名历史学家修昔底德的观点,这位历史学家认为,当一个崛起的大国与既有的统治霸主竞争时,双方面临的危险--正如公元前5世纪希腊人和19世纪末德国人面临的情况一样。这种挑战多数以战争告终。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成就急剧崛起震惊了陆地霸主斯巴达。双方之间的威胁和反威胁引发竞争,长达30年的战争结束后,两国均遭毁灭。
真正使得这一概念发扬光大的是哈佛大学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主任格雷厄姆•阿利森。在这名前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看来,来自苏联的恐惧已经成为过去,现在是中国世纪。在其新著《注定一战:美国和中国能否摆脱修昔底德陷阱》一书中,他满怀无奈地指出“我们不必成为中国的奴隶,但我们必须学会接受其强大”,否则,“中美之间必有一战”。较之于沃克,阿利森的逻辑看起来更为简练干脆,崛起国和霸权国之间的冲突是必然的,没有人能够走出这片霍布斯丛林,在他深入研究的包括英德战争在内的16个案例中,有12例是以国家间的公开冲突告终的。
最显著的就是德国。德国统一之后,取代了英国成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在1914年和1939年,德国的侵略行为和英国的反应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在亚洲,日本崛起之后,就想挑战欧洲殖民地在亚洲建立起来的或者正在建立的秩序,确立以日本为中心的亚洲秩序,最终爆发了日本以反对西方列强为名而侵略亚洲其它国家的战争。
4F 霍布斯丛林:每个人都是其他个人的敌人
霍布斯丛林是社会学中一个可怕的名词。这是社会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设想的“原始状态”,在“无政府丛林”状态里不承认什么是“我的和你的”,不接受人们之间的分界线,没有法律,没有惯例。任何一个人的生活都可以描述为“贫穷的、孤独的、险恶的、野蛮的和短缺的”。由此生出的“丛林法则”概念则是:弱肉强食。在丛林法则下,没有道德,没有怜悯,没有互助,有的只是冷冰冰的食物链。所有人都不关心别人,所有人都不惜牺牲别人以让自己生存。这一自我保全的利己动机是人性最根本的、决定一切的特征。
也就是每个人都是其他个人的敌人,他想尽办法偷抢人家的财产,也想尽办法不被别人偷抢,在这种没有国家制度的条件下,大量资源被用于从事偷抢和防止被偷抢的活动,因此生产活动不可能发达起来,而偷抢在结成人群的团体之间发生时,就是战争。
霍布斯想出了走出丛林的办法:在这种无政府的丛林中,所有人都极看重安全,他们把权力交给突然出现的君主,他承诺随后保护他们。
然而,如果预计到在这种强制性的世俗秩序之下,根据他或者她自己的计算,人们的状况将会比在无政府主义的丛林中已实现的状况更糟糕,那么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人自愿地承认一位君主的强制性权力。在霍布斯的丛林中实现的“自然均衡”,提供了个人与君主之间经协议达成的契约中分配权力的基准点。这种退却、后退或退出状态的存在对最初协议达成契约的条件构成了限制,而且它也影响到契约在随后整个执行过程中的可强制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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