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則
海恩法則是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德國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個在航空界關於飛行安全的法則,海恩法則指出: 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法則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
海恩法則的運用
“海恩法則”多被用於企業的生產管理,特別是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則”對企業來說是一種警示,它說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並且是有徵兆的;它同時說明安全生產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給了企業管理者生產安全管理的一種方法,即發現並控制徵兆。具體來說,利用“海恩法則”進行生產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驟如下:
1.首先任何生產過程都要進行程式化,這樣使整個生產過程都可以進行考量,這是發現事故徵兆的前提。
2.對每一個程式都要劃分相應的責任,可以找到相應的負責人,要讓他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帶來的巨大危害性。
3.根據生產程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個程式可能發生的事故,以及發生事故的先兆,培養員工對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個程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檢查制度,及早發現事故的徵兆。
5.在任何程式上一旦發現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要及時的報告,要及時的排除。
6.在生產過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發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經常發生,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要及時排除。當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應該向安全負責人報告,以便找出這些小事故的隱患,及時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許多企業在對安全事故的認識和態度上普遍存在一個“誤區”:只重視對事故本身進行總結,甚至會按照總結得出的結論“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大檢查,卻往往忽視了對事故徵兆和事故苗頭進行排查;而那些未被髮現的徵兆與苗頭,就成為下一次火災事故的隱患,長此以往,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呈現出“連鎖反應”。一些企業發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連發生,問題就出在對事故徵兆和事故苗頭的忽視上。
現在,“海恩法則”不僅僅用於生產管理中的安全事故發現與防治,還被運用到企業的整個經營過程中,用來分析企業的經營問題。一個企業是否經營得好與它平時的表現還是有相當大的關係的,企業發生虧損甚至倒閉,都能夠從企業的經營中發現這些徵兆。人們總結出這些徵兆主要表現在:
(1)戰略管理上,企業是否進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經常可以看到企業在與主業無關的領域內投資,說明企業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傾向,長久來說是會對企業造成危害的,企業經營者這時就應該考慮是否將資金投到自己不擅長的領域,是否應該收縮經營業務,把精力放在主營業務上;
(2)資本運營上,如果銀行和企業關係出現破裂,說明企業的資金鏈緊繃,企業的贏利水平下降,或者業務過多,背上了過重的債務;
(3)集團內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關聯交易。企業進行關聯交易或許有企業的難處,外人也可能不容易發現,但關聯交易毫無疑問是通往產生財務黑洞的危險路徑。
(4)人力資源管理上,如果員工士氣低落,要麼說明員工對公司前景擔憂;要麼說明瞭企業工作環境出現了不利於員工工作的因素。這時要排除干擾因素,同時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對公司充滿熱情。
海恩法則的啟示
假如人們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前,預先防範事故徵兆、事故苗頭,預先採取積極有效的防範措施,那麼,事故苗頭、事故徵兆、事故本身就會被減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斷,要制服事故,重在防範,要保證安全,必須以預防為主。
那麼,怎樣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預防為主呢?必須堅持“六要六不要”:
一要充分準備,不要倉促上陣。充分準備就是不僅熟知工作內容,而且熟悉工作過程的每一細節,特別是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所有這些都必須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二要有應變措施,不要進退失據。應變措施就是針對事故苗頭、事故徵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發生所預定的對策與辦法;
三要見微知著,不要掉以輕心。有些微小異常現象是事故苗頭、事故徵兆的反映,必須及時抓住它,正確加以判斷和處理,千萬不能視若無睹,置之不理,遺下隱患;
四要鑒以前車,不要孤行己見。要吸取別人、別單位安全問題上的經驗教訓,作為本單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鑒。傳達安全事故通報,進行安全整頓時,要把重點放在查找事故苗頭、事故徵兆及其原因上,並提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五要舉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對於本人、本單位安全生產上的事例,不論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舉一反三,推此及彼,進行深刻分析和生動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進步。絕不可以安於現狀,不求上進;
六要亡羊補牢,不要一錯再錯。發生了安全事故,正確的態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絕不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聽之任之,以免錯上加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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